关于《中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01 作者: 来源:太阳成集团tyc4633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关于对中南大学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教评中心函〔2024〕67号)的相关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需在学校内网及二级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目前,我校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撰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联系部门: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88836490;联系邮箱:csucy@csu.edu.cn。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附件:《中南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中南大学
2024年10月30日